蒙城县交通护栏添置(二次)项目中标公告
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城市管理局委托,就蒙城县交通护栏添置(二次)项目(项目编号:MCZBC[2019]060-1)进行公开招标采购,现评审工作已结束,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,并经采购人确认,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蒙城县交通护栏添置(二次)项目
二、本项目公告时间:2019年06月18日
三、本项目开标时间:2019年07月11日
四、中标供应商名称、中标金额及主要中标内容:
中 标 人:常州创淳交通设施有限公司
中标金额:1970500元
主要中标内容:蒙城县交通护栏添置项目,共计数量7000米等。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
马光辉 |
马燕 |
张朝阳 |
张双喜
|
张响 |
六、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、地址
采购人:蒙城县城市管理局
联系人:杨队长
联系电话:0558-7639718
地址:蒙城县境内
七、代理机构: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耿 工
联系电话:0558-7820016
地址:蒙城县庄子大道66号城投集团三楼
八、公告期限
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,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,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(至2019年7月24日)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投诉电话:县公管局0558-7621620
九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质疑人需要修改、补充质疑材料的,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蒙城县城市管理局
2019年7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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